个人使用盗版软件构成侵权。
法律规定
《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一、网络侵权法律规定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及刑事责任。网络侵权责任是指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依据《民法典》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一)民事责任。
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二)行政责任。
1、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主要用于提供网络服务的计算机等设备。
2、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主要用于避开、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情节严重的,可以没收主要用于提供网络服务的计算机等设备,并可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刑事责任:对侵权行为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其徒刑,并处罚金: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
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二、著作权侵权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具体如下:
1、停止侵权、消除影响、道歉、赔偿损失等;
2、侵犯著作权主要承担停止侵权和赔偿损失的责任;
3、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著作权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处以罚款;
4、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部门也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
5、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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