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起诉离婚,也不一定会判决离婚。人民法院对于离婚诉讼,只有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才会判决离婚,跟夫妻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次数没有多大的关系,夫妻一方是二次起诉离婚的,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才会判决离婚,不能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人民法院就不会判决离婚。总的来说,无法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即使是第二次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也不会判决离婚。
起诉离婚后又撤诉,第二次起诉判离婚吗
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判不离,第二次起诉会判离婚。两次起诉要时隔六个月。所谓的六个月的期限是对第一次被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原告方再次起诉的时间上的限制,是第一次判决以后,6个月内原告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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