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的变更可以在必要时提出,变更抚养费的情况包括:
第1、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
第2、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
第3、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
减少给付情况包括:给付一方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因下列原因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明确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子女可以再次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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