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王一(化名)因信用卡透支2万元,长达6年不还,被依法判处犯信用卡诈骗罪。
2008年7月,王一向某银行申领了一张透支额度为2万元的信用卡,并在短短十天内透支用完2万元。
刚开始王一以家庭困难为由拒不还款,经银行多次催款后,王一干脆更改了预留电话,终因涉嫌犯信用卡诈骗罪被起诉。
此时,王一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追悔莫及,原本2万的本金,6年里产生复利、滞纳金等高达8万余元。为及时进行补救,其通过亲戚朋友多方筹资,在法院宣判前,向银行偿还了恶意透支的本息共计10万余元。鉴于王一拿出实际行动悔改,银行向法院出具对其免于刑罚书面建议函。
法院审理认为,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信用卡恶意透支,数额较大,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其认罪态度好,在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本息,犯罪情节轻微,并得到银行的谅解,对其判处免予刑事处罚。
法官提醒,透支信用卡实属常见,在银行规定期限内还款是免息的,但超过规定期限经银行两次催收后三个月内仍未还款,视为恶意透支。本案的王一透支信用卡后,更改预留电话,逃避银行催收的行为已充分暴露了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最终不仅没能赖掉这笔账、偿还本金及其孳生的巨额复利,而且还背负了信用卡诈骗罪这个终身抹不掉的罪名,得不偿失。
全文51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