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区别:1、执行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的期限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2、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参与劳动,接受劳动改造,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参加劳动,可以酌情发给报酬;3、拘役的执行场所是拘役所或者监狱,有期徒刑的执行场所是监狱等。
一、拘役和坐牢有什么不同
拘役是我国刑法总则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的刑罚方法。坐牢分为广义的坐牢和狭义的坐牢两种。广义的坐牢指的是犯人在监狱以及拘役所、看守所等场所内服刑。狭义的坐牢专指在监狱内服刑。由此可知,拘役和坐牢主要有以下区别:第一,二者性质不同,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坐牢是因违犯刑法的规定而遭受的不利法律后果;第二,被判处拘役可产生广义上的坐牢结果,但坐牢还可起因于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刑罚;第三,二者的执行场所不同,被判处拘役行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或者看守所执行;广义的坐牢场所,不仅包括拘役所或者看守所,还包括监狱以及其他场所;第四,二者的期限不同,拘役刑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如果数罪并罚的,不能超过一年;坐牢的期限会因为犯罪分子被判处刑罚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二、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区别有什么
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区别:
1、适用对象不同。有期徒刑不仅适用于重罪犯,也适用于轻罪犯;拘役只适用于轻罪犯;
2、执行场所不同。有期徒刑的执行场所是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3、期限不同。有期徒刑期限长,起点高,幅度大;拘役期限短,起点低,幅度小;
4、待遇不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有劳动能力的,应当参加免费劳动,接受教育改造;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情给予报酬;
5、法律后果不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或者赦免后犯一定罪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构成累犯;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原则上不构成累犯,除危害国家安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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