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离婚调解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具有法律效力。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经过调解双方基于离婚达成的协议制作的,记载调解结果的,具有约束力,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
二、处理离婚案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一)离婚案件法院调解的开始不需要当事人的申请,而是人民法院依法主动依职权开始的。
(二)离婚案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都应出庭,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的调解意见。对于不能出庭的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可由他的法定代理人出庭调解。
(三)一般情况下,涉及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除了有关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问题,可以由他的法定代理人同对方协商外,对于是否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应以判决方式进行。法定代理人与对方达成协议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根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
(四)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而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理由新情况的,原告在6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
(五)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当事人仅就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如涉及调解中已分割财产,符合再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立案审理,如涉及未做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解决。
三、法院离婚协议书和调解书区别是什么
在离婚协议已经阐明了子女监护权和抚养权以及财产分割权且措辞严谨,但在法院调解书中对于孩子监护和抚养只说由一方自行抚养,没有明确孩子的监护权,对于财产的分割也没有说完整,只明确了财产的一部分。两者的区别是:
(一)在离婚协议(未经民政局备案)已经阐明了子女监护权和抚养权以及财产分割权且措辞严谨,但在法院调解书中对于孩子监护和抚养只说由一方自行抚养,没有明确孩子的监护权,对于财产的分割也没有说完整,只明确了财产的一部分。
(二)二者是不同机构确认的,离婚协议是民政局确认,离婚调解书是法庭出具的。
(三)调解书是走司法程序,当事人要提起诉讼之后,法院受理后,再进行调解。离婚协议书则属于个人行为,由甲乙双方平等自愿达成协议,再到民政局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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