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判断一个商标是否可以认定为驰名商标
如下判断一个商标是否可以认定为驰名商标:满足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具有一定使用时间、有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等条件的商标,应当认定为驰名商标。且他人恶意复制、摹仿或者翻译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二、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流程
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流程是:
1.让企业准备初步的认定资料。(填写《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材料摘要》表格,后附)。
2.把企业提供的资料初步整理后,把材料交到北京,由相关人员进行评估,判断是否可行。
3.经评估后,认为可行,我司与企业谈妥并签定委托合同,我司开始做申报材料。
4.把做好的材料交给企业审查,待企业确认后,正式递交北京进行认定申请。
三、认定驰名商标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认定驰名商标应提供的证明材料有:
1.公众对该商标具有一定知晓程度的证明材料;
2.该商标曾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证明材料;
3.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证明材料;
4.其他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四条 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n(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n(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n(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n(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n(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n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n在商标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n在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n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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