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涂改车牌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不负责理赔。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故意遮挡、污损或者未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警告或者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牌照应按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无意遮挡和污损。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警告或者罚款。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故意涂改车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照、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依照本法规定予以处罚。
发生交通事故后走保险理赔的流程有哪些
(1)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在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
(2)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并且提交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3)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
(4)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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