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社保的改名信息变更事宜,我们建议您首先向所在企业的人事部门提供您本人的身份证及户口簿等相关证件,以借助其帮助填写《个人信息变更表》。
接下来,贵单位应当持有以上表格连同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前往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进行个人信息的变动手续办理。
待更名请求的受理工作完毕后,您就有资格带上身份证和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前往当地的社保服务网点办理社保卡的更换事务了。
对于参与居民社保和灵活就业的朋友们来说,您需要亲自携带以上所列的相关证件前往社保局进行自理,需要准备的材料与上述提到的也大致相似。
然而请注意,由于各地的社保政策在更名这方面可能存在细微差异,所以若您未能确定应该携带何种证件,不妨事前拨打当地社保局的热线电话咨询了解。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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