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在规定情况下不打转向灯扣1分,罚款20-200,捉到一般都是罚款200元。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
强行超车的危害
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如下。
一是驾驶员在超车前和超车中必须迅速提高车速,并且在多数情况下其车速超过交通法规的上限规定,即超速行驶。
二是强行超车通常都是在超车过程中对面有来车可能的情况下进行的,这时的危害性最大,既有可能与对面来车相撞,又有可能与被超车发生碰擦,并且其后果相当惨重。
三是强行超车时,被超车往往不具备让超的条件,这时被超车辆在没有让超意识的情况下,为确保自己的安全行驶,往往会向左驾方向,使强行超车的车辆措手不及而酿成大祸,被超车辆也会惊慌失措向右猛回方向致车辆倾翻。
四是强行超车对被超车车辆驾驶员刺激较大,他们往往采取让道不让速甚至加速的办法,形成两辆车并列超速行驶而酿成大祸。可以说,强行超车抢到的往往不是时间和经济效益,而是车毁人亡。
因此可以知道,根据不同情况超车发生的车祸,责任划分是不一样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在不能判断路况的情况下最好不要超车,同时若是强行超车很容易发生车祸。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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