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扬州爆破作业人员许可办理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
第三十三条爆破作业人员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二、扬州爆破作业人员许可办理需要带什么材料
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申请表。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爆破作业人员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来源:扬州政务网(ycdt.js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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