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一般体现在如下几方面:对股东会的决议予以执行、制订公司财务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发行公司债券等其他重大事项的方案、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等。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责包括哪些呢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组 织 机 构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n(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n(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n(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n(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n(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n(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n(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n(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n(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n(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n(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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