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办理离婚的流程如下:
1、在办理现役军人离婚手续时,配偶为当地人员。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军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调解;
2、双方在办理现役军人离婚手续时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者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部队领导或者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者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3、在办理现役军人离婚手续时,配偶是当地人员。配偶一方要求离婚,军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以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军方不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4、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的审批程序和权限与申请结婚相同。
军人的离婚限制
在我国现役军人离婚的限制有: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重大过错是指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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