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财税(2001)153号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对卷烟、酒、香皂及汽车轮胎等商品的消费税进行调整。自2001年9月1日起,以上商品的进口环节消费税按调整后的税率征收。
特此通知。
附:部分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率调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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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号│货品名称│原消费│调整后的消费税税率│
│││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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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22000│烟草制的卷烟│50%│150元/标准箱(5000支)的从│
││││量税,加上45%的从价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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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30000│麦芽酿造的啤酒│220元/吨│进口完税价格≥360美元/吨│
││││:250元/吨│
││││进口完税价格〈370美元/吨│
││││:220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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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82000│蒸馏葡萄酒制得的烈性酒│10%│1元/公斤的从量税,加上25│
││││%的从价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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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83000│威士忌酒│10%│1元/公斤的从量税,加上25│
││││%的从价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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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84000│朗姆酒及其他甘蔗蒸馏酒│10%│1元/公斤的从量税,加上25│
││││%的从价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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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85000│杜松子酒│10%│1元/公斤的从量税,加上25│
││││%的从价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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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86000│伏特加酒│10%│1元/公斤的从量税,加上25│
││││%的从价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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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87000│利口酒及阿迪尔酒│10%│1元/公斤的从量税,加上25│
││││%的从价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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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89000│其他蒸馏酒│10%/25%│薯类:1元/公斤的从量税,│
││││加上15%的从价税│
││││其他:1元/公斤的从量税,│
││││加上25%的从价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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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11100│香皂│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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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11000│机动小客车用新的充气橡│10%│子午线轮胎:0;其他10%│
││胶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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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12000│客或货运车用新的充气像│10%│子午线轮胎:0;其他10%│
││胶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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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19100│人字形胎面的新充气橡胶│10%│子午线轮胎:0;其他10%│
││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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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19900│其他新的充气橡胶轮胎│10%│子午线轮胎:0;其他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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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21010│汽车用翻新轮胎│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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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21090│其他用的翻新轮胎│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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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22010│汽车用旧的充气橡胶轮胎│10%│子午线轮胎:0;其他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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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22090│其他用途旧的充气橡胶轮│10%│子午线轮胎:0;其他10%│
││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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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29020│汽车用实心或半实心像胶│10%│子午线轮胎:0;其他10%│
││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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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29090│其他用实心或半实心橡胶│10%│子午线轮胎:0;其他10%│
││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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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子午线轮胎是指在轮胎结构中,胎体帘子线按子午线方向排列,并有钢丝排列几乎接近圆周方向的带束层束紧胎体的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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