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车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据此,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的交警应当首先组织抢救受害者,对于事故争议不大,损害不多的应尽快恢复交通,然后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测,制作勘测笔录,收集证据,给目击事故过程的证人及当事人制作笔录等。
二、发生交通事故要注意什么
(一)、交通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1、停车确认受害者状况。
2、救护受害者。
3、保护发生事故的现场。
4、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执勤的交通警察。
5、收集必要的证据。
6、通知保险公司。(二)、当事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保护交通事故现场:1、不准移动现场的任何车辆、物品,并要劝阻围观群众进入现场。对于易消失的路面痕迹、散落物,应该用塑料布、苫布、苇席等可能得到的东西加以遮盖。2、抢救伤者移动车辆时,应做好标记。3、将伤者送到医院后,应告知医务人员对伤者衣物上的各种痕迹,如轮胎花纹印痕、撕脱口,进行保护。4、严防再次事故的发生。发生事故后,要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50米以外的地方设置警告标志,以免其他车辆再次碰撞。对油箱破裂、燃油溢出的现场,要严禁烟火,以免造成火灾,扩大事故后果。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驾驶机动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切记一定要保持冷静,不能够慌张,如果遇到人员伤亡比较严重的,需密集的报警,然后积极的救助伤者,并且保护好现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三节 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七十一条 非机动车载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n(一)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n(二)三轮车、人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1米;\n(三)畜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辕,后端不得超出车身1米。\n自行车载人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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