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是申报上个月的。纳税人可以采取多种灵活的方式办理纳税申报,如可以在地税机关的网站上进行申报,可以邮寄申报,也可以直接到地税机关的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或者采取符合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方式申报。每月申报的个税是上一个月实际发放的所有收入合计计算出的个税,个税的计算有一个原则,即发放了才计税,不发放不计税。
如何补申报上月个人所得税
逾期未申报需要进行补申报时,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首页切换[税款所属月份]到需要补申报的月份,按正常申报的流程进行操作即可。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补申报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申报表时,如果同税款所属年度的后期申报表已申报,则系统不允许再补申报,需要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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