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隔离观察法。即将两件以上的商标分别置于不同的时间和地点观察,如果具有普通知识和经验的消费者在购买时加以普通注意尚容易发生混同,则这种商标为近似商标。2、要部比较法。如果两个商标的主要部分的外观明显不同,不引起消费者的误认,则它们为非近似商标,反之,为近似商标。3、分离比较法。将两个组合商标的各组成部分分开进行比较,如果其比较部分的读间,含义,外形等近似或无重大差别,则为近似商标。
一、一般商标和集体商标有什么区别
区别如下:
1、集体商标只能由组织申请注册;普通商标可以由组织或者个人经营者注册。
2、集体商标和普通商标同时代表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而集体商标表示商品或者服务来自一个组织;普通商标表示商品或者服务来自经营者。
3、集体商标失效后两年内,商标局不得核准注册近似商标、同一商标;对于普通商标,商标局核准注册近似商标、相同商标只需一年;
4、集体组织以外的其他成员不得使用注册下来的集体商标;本组织以外的成员可以使用普通商标。
5、注册集体商标时,必须提交使用管理细则;申请普通商标的,不必提交使用管理规则。
6、集体商标允许其成员使用的,无需签订许可使用合同;普通商标允许他人使用的,必须签订许可使用合同。
二、商标近似判定标准有哪些?
1、纯文字商标近似的判定标准判断文字商标是否近似应以是否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为标准,将文字商标整体进行比对并考虑文字的读音、字体、含义、排列方式等方面因素。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近似商标:
(1)字形近似的;
(2)字形不同但读音、含义相同的;
(3)文字不同但读音相同、字形近似且文字无含义的;
(4)由三个以上的字组成、无确定含义但排列顺序相同的;或者虽然排列顺序不同但发音近似、字形近似的;
(5)由外文字母组成的无含义商标,部分字母相同且排列顺序相同,或者虽然排列顺序不同但发音、字形近似的。
2、纯图形商标近似的判定标准判断图形商标是否近似应当以注册商标与被控侵权商标外观是否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为标准,外观的比对应从图形的构图、设计方面进行。注册商标与被控侵权商标虽有不同之处,但给相关公众的整体印象基本一致的;或者两图形较小,相关公众运用一般注意程度不易辨认其构图、设计的,只要两图形整体外观近似,即可认定为近似商标。如果两图形构图、设计近似,即使颜色或者反映的事物不同,也应当认定为近似商标;相反,如果两图形反映的是同一事物,但构图、设计均不同的,则不应认定为近似商标。
3、图形文字组合商标近似的判定标准图形文字组合商标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的,可以认定为近似商标:
(1)商标整体近似的;
(2)商标文字相同或者近似的;
(3)商标文字不同,但图形相同或者近似的;
(4)将组合商标在不同部位使用的,将各个标志分别进行比对,比对时应考虑各部分标志的使用部位、相关公众对其注意程度以及是否认为是商标的使用等情况。如果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是组合商标的主要部分,相关公众对组合商标的整体印象主要来源于该标志,这种使用足以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的,应认定两者近似;否则不宜认定为近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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