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人不同,提交的材料也有所不同的,因此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本人的结婚证;2、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3、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本人的结婚证;2、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3、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涉外协议离婚需要哪些材料,涉外协议离婚手续
需要证件: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护照或旅行证件。
流程如下:
1、双方共同到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提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3、对符合离婚条件的,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双方未反悔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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