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如此,养老保险在停止缴纳之后,若未来能够及时进行补充缴纳且后续保持正常缴纳,则其累积时间是可以得到延续的。
然而,如由于某些原因导致单位或者个人未能按照既定标准和期限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这将被视为欠缴行为。
在此种情况下,无论是全额欠缴抑或是部分欠缴,欠缴的具体时间都不会立即计入个人账户,而是需要等到相关单位或个人按照规定补齐所有欠缴款项之后,才能将相应的欠缴时间记录到个人账户中。
在企业拖欠养老保险费用的这段时期内,员工个人仍然有权利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并且所缴纳的全部费用都会被计入个人账户,同时也会被计算为员工的实际缴费年限。
一旦出现欠缴现象,那么此后的缴费方式将会采取滚动分配法记账:
即首先要补缴之前所欠的所有费用以及相应的利息,然后再将剩余的部分作为当月的缴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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