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串通涨价哄抬物价
时间:2023-06-07 10:14:05 19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媒体从市物价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巩固监管成果,切实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促进商贸流通企业诚信合法经营,市物价监督管理局于近日发布《关于开展市场价格行为监管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将持续到年底,在此期间,将以打击不正当价格行为和规范明码标价为重点,主要检查商贸流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标示内容与实际不符、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和价格手段误导消费者消费等价格欺诈行为以及串通涨价、哄抬物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通知》中明确,此次专项行动重点内容共六大部分,分别为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

为了能营造全社会合力监管的良好氛围,《通知》中指出,要求县、区采取政策宣传、提醒告诫、指导服务等措施,引导商贸流通企业自我约束和规范,做到市场价格监管关口前移,尽可能把价格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还要通过责令整改、行政处罚、媒体曝光等手段,保持对价格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此外,还要畅通12358价格举报热线,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热点问题。

此外,为了能使此次行动取得实效,《通知》还说明,对于县、区物价部门未下达检查通知书的必检单位视为未检单位,将由市物价部门随机选取一定比例进行直查;对于县、区物价部门已下达检查通知书但未查出违法违规问题的必检单位,由市物价部门随机选取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对于县、区物价部门查出违法违规问题的必检单位,由市物价部门随机选取一定比例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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