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的注册流程如下:
1、确定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的工商所,到管辖的工商部门(成立行政中心的,一般去中心办理)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提交申请所需资料,具体如下: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2、到当地工商局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提交文件、证件,工商部门就可以进行设立登记的受理了。办理开业登记所需材料具体如下: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3、自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批准成立或核准登记的同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资料具体如下: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4、到公安机关许可的刻制企业,由刻制企业审核录入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系统根据录入信息自动生成芯片和印章编码;刻制企业从印章系统数据库下载公章信息刻制公章。同时扫描相关资料上传系统建立电子档案。办理资料具体如下: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5、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国税局办理国税登记证,填写税务登记申请表,并缴纳登记证工本费。办理资料具体如下: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3)经营场地证明;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印章。
6、到当地地税局填制《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一式二份,办理地税登记证。办理资料具体如下: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3)经营场地证明;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章。
7、到方便自己的就近银行,填写开户申请书,银行递交资料给人行。人行审批后,颁发开户许可证及机构信用代码证。等银行通知去网点领取开户许可证及机构信用代码证。银行激活账户,账户(主要用于和公司转帐用)正常使用,办理资料具体如下:
(1)个体工商户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5)章。
如何注册个体工商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注册个体工商户需要材料如下: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4、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5、《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无字号名称的或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可无需提交《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6、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四条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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