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徐州户籍迁移 入学
大学生户口迁移条件:
1.考取大中专院校的新生(包括研究生,下同),入学时可以凭新生录取通知书,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往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跨年度的,迁出地公安机关不再办理新生户口迁出手续.
2.被军事院校录取的新生,属于现役军人的,凭新生录取通知书注销户口;不属于现役军人的,按前款规定办理.
3.被宗教院校录取的新生,一般不予办理户口迁移.
4.大中专院校申报新生迁入登记时,应当向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盖有招生主管部门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册、录取通知书和户口迁移证.
5.入学时已将户口迁入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的,在学期间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国家或者本省另有规定的除外.
6.大中专院校新生入学时已将户口从原户口登记地迁出,但未在户口迁移证有效日期内申报迁入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的,应当持户口迁移证向原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恢复户口.
7.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学期间被批准转学,要求将户口迁往省内其他地区的,凭省级高教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要求将户口迁往省外的,凭转出地和转入地省级高教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8.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学期间因故退学、开除学籍或者肄业的,凭学校批准文件或者相关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0.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以凭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依法被我省单位录(聘)用的,可以向工作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迁入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毕业证书;
(二)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与现工作单位一致);
(三)户口迁移证.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但因毕业时间较长无法改派、取得与现工作单位一致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且符合工作地户口准入条件的,按工作地户口准入条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学时已将户口迁至学生集体户,可以凭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向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或者现家庭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迁入登记.
办理地点:
徐州市翟山派出所
地址:城南大道16
电话:(0516)83658232
铜山县公安局毛庄派出所
地址:铜山区307县道
电话:(0516)83148110
徐州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大龙湖派出所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
电话:(0516)83309110
徐州市黄楼派出所
地址:电北巷
电话:(0516)82389010
徐州市公安局鼓楼区分局龟山派出所
地址:九里西路7
电话:0516-67881008
①户口办理预约;
②户口审批进度查询;
③户口迁移、新生儿申报、户口注销等户籍业务线上申请办理;
④户口户口申报材料、户口补办、变更等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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