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违章建筑有补偿吗
时间:2023-03-11 20:50:31 17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违章建筑拆除有补偿吗

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2条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根据国务院公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违章建筑的拆迁补偿可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建筑物是否属于违法建筑及对违法建设的处理结果不满,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程序未完结前,不能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第24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第25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所谓转化的违章建筑主要是指因为超过批准期限,由临时建筑转化成的违章建筑。转化的违章建筑和批准期限内的临时建筑的区分点就是批准期末,批准期初至批准期末为合法建筑,超过批准期末,仍未拆除的,为违章建筑。

对于违法建筑的强制拆除,必须要由法律授权享有强制执行权的国家机关实施;实施强制拆除前,行政机关作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予以公告;行政处罚决定指定的合理期限内,被处罚人不自行拆除的,在对限期拆除违法建筑行政处罚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届满后,行政机关可以依法自行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通常违章建筑指的是没有通过法定程序向城建局进行申报批准,私自建造的房屋。如果将临时性构造的建筑改造为永久性的建筑或者改变建筑的使用性质的话,那么同样也属于违法建筑。对于行政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的,都需要进行改造或者拆除。

二、拆迁安置补偿合同违约如何处理

如果在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合同以后一方有违约行为的话,还是需要按照期限进行拆迁,但是可以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一)关于履行合同,限期拆迁纠纷

被拆迁人与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后,未按期搬迁,拆迁人起诉要求被拆迁人拆迁的,受案后,拆迁人还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因为政府的房屋主管部门向拆迁人核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是一项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具有先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期限内签订了合同,必须按期拆迁。行政诉讼法第44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这条规定体现了行政行为在行政程序执行中的高效率要求。

(二)关于被拆除房屋的承租人涉诉的法律地位

房屋拆迁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安置达成了协议,但是房屋的承租人有正当理由而拒不腾迁,经房屋主管部门裁决限期拆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拆迁人应作为案件原告,而被拆迁人与承租人是共同被告。在处理上如租赁期限未满的,则承租人对被拆迁房屋仍享受有使用权,拆迁人应该寻找周转房予以安置过渡。被拆迁人要求产权调换的,该安置房屋的所有权人当然是被拆迁人。

承租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的租赁关系仍应保持,但租赁合同因原房屋被拆迁也应作相应修改。如果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无条件迁让,并承担拒迁的法律责任。如未定租赁期限的,应当确定承租人对该拆迁房屋的使用权,责令承租人与被拆迁人协约一定租赁期限。如协约不成,被拆迁人要求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法院一般应当准许。但承租人确无腾房条件的,在征得被拆迁人同意后可判令拆迁人对承担人进行安置,由承租人根据承租房屋价格的实际情况,付给被拆迁人一定的经济补偿。

(三)关于过渡房屋的腾退纠纷

被拆迁人按期退还周转房即是其民事义务又是其行政义务。被拆迁人违反协议,拒绝腾退周转房的,拆迁人也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判令被拆迁人搬迁至安置房;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也可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裁决被拆迁人按期搬迁,被拆迁人仍不履行又不起诉的,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关于无效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无效一般表现为无权签订、显失公平、违背意志自由等。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一但被确认为无效,根据法律规定,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对无效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再履行。正在履行的应停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按民法典规定应互相返还,并按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由于房屋被拆迁这一事实不可能逆转,所以拆迁补偿安置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应该根据民法及《拆迁条例》规定的情况区别处理。如由房屋所有权人以被拆迁人的名义与拆迁人重新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原则上,占有人对非法取得的房屋返还与否,不影响被拆迁人补偿安置权利的行使。过错方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要根据过错大小确定赔偿比例。对因协议无效而获得的非法利益或实施的其他违法行为,应视不同情况予以追缴、罚款或拘留等民事制裁。

(五)关于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履行纠纷

拆迁人在安置房建设过程中,擅自改变安置房的结构、面积、朝向等,致使拆迁安置合同无法履行,被拆迁人坚持要求依照协议补偿或安置的,应判令拆迁人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履行给付补偿或安置的房屋,拆迁人拒绝执行的,可采取划拨拆迁人款项,在房地产交易市场按协议约定的内容购置商品房交付给被拆迁人的方法,予以强制执行。对于拆迁人将同一房屋安置给数个被拆迁人,应作为房屋确权纠纷案件审理,未取得争议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被拆迁人,可另行起诉拆迁人,拆迁人应负另行安置或补偿责任。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三、请问现在违章建筑被政府强制拆除会有补偿吗?

违章建筑即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建造的房屋。国家没有统一的定义,各地方政府则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相关内容建设的建筑。违章建筑主要包括: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

四、违章建筑的拆除

去规划局或者居委会反映

全体业主起诉没有依据,只能就近的业主以相邻权纠纷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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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违章建筑拆除的介绍

拆除违法建筑的流程:第一步,拆除违法建筑的流程——立案是执法部门发现或接受投诉、通报等事实和资料后,发生或存在违法事实,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决定调查行政事件。在程序应注意哪些行政机关有权立案调查违法建筑:一是计划局或计划委员会。这是法定部门,城市违法建筑由它管理。二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也就是说,有名的城市管理,城市管理是否有权管理违法建筑,主要取决于是否得到省级政府的许可,例如北京、城市管理部门得到北京市政府的许可,因此那个有名的济山庄违法建筑是城市管理要求期限自己拆除的。三是乡镇人民政府。其执法范围在乡村、村庄规划区域内,简而言之,农村违法建筑由其管理。除上述部门外,其他部门无权查处违章建筑。实践中国土局和国土所、住宅和城乡局、住宅管理局等调查违法建筑是错误的。第二步是拆除违法建筑的过程-调查程序在调查中,第一,调查员不得少于2人。第二,调查人员应积极出示执法证书。有两个作用。一是调查人员必须具备执法资格,二是防止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冒充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活动。在实践中,许多地方的执法人员在调查时往往不出示执法证明书。面对这种情况,建议受到处罚的人自愿出示证明书,记录证明书的相关信息(比较重要的信息有姓名、号码等),使将来的维权变得容易。第三,在被问及并签署记录时小心。首先,不要害怕。大多数拆迁家庭一旦被政府人员询问或调查,就会吓死一半。这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他们经常在恐惧和恐惧中犯错误。第二,不要说不应该说的话。实践中,有些执法人员用强迫利益诱惑的手段,如果不诚实说明的话,就会严格处理。三是在笔记本上签字要小心。在行政执法中,常见的记录包括现场检查记录、现场检查记录和调查记录。当执法人员要求你签字时,你必须清楚地看到记录上的内容。如果你发现内容与你说的或与事实不符,你必须要求他们修改。如果执法人员不愿意修改,建议你不要签字。如果确认记录没有问题的话,请注意。一是记录是几页纸,一定要每页签字,二是最后签字时一定要在记录的内容上签字,不要留出太大的空间,以免他们背着你追加内容,三是不要忘记写日期。第三步,拆除违法建筑的程序-决定程序第一,听取陈述,申辩主要保证受处罚者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执法人员在作出处罚决定前,通常书面通知被处罚人的行政处罚事实、理由和依据。被处罚人有权陈述,申辩,如果执法人员拒不听当事人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成立。第二,听证开庭是指在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过程中,在作出决定之前,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取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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