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过失赔偿上限为每月扣除不超过员工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约定了劳动者因个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时应该赔偿,用人单位可按照约定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经济损失的赔偿。但是是有扣除上限的,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违约损害赔偿金上限
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对方的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最高限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约定了劳动者因个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时应该赔偿,用人单位可按照约定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经济损失的赔偿。但是是有扣除上限的,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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