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法。根据《刑法》第279条的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应当立案。
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原则上就应当以犯罪论处,应当立案侦查。冒充国家机关人员原则上应当认定犯罪,不存在只是违法的说法。行为人主观意愿只能是故意。该刑法说说明的非法获利不一定指财产,冒充国家人员就是非法。
其次刑法明确表示原则上只要冒充了公安机关就该立案另外当出现涉案金额或者逾期条件达不到触犯刑法条件时如有刑警插手此事应立即向上级公安部门举报,公安部严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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