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简易注销和一般注销的区别
1、简易注销登记减少了办事环节。企业无需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清算组及其负责人备案,但并不免除企业的清算责任。
2、简易注销登记改变了发布公告方式。企业只需在申请登记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上向社会发布相关简易注销登记公告(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程序终结或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除外)。
3、简易注销登记简化了企业申请材料。将全体投资人作出解散的决议(决定)、成立清算组、经其确认的清算报告等文书合并简化为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企业无需再向登记机关提交清算报告、投资人决议、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等材料。
4、简易注销登记缩短了登记期限。登记期限由一般注销程序的7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内。
二、公司的注销流程
一、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清算费用、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应缴纳的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馀财产、终结清算工作。
二、在清算进行完以后,才能进行注销的步骤:
1、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2、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
所需资料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就是注销公司,成立清算小组)、公司原始档案、到工商局领取表格。(这两步可同时办理)
3、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在去注销公司)登报公告需到当地市级公开发行报刊办理。
所需资料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分证复印件、公告内容格式(**公司,准备注销请各债权债务人自见报45日内到我公司清算小组办理债权债务事宜)。
4、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所需资料有: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税务注销证明文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清算报告、工商局领取的表格、公司原始档案。
5、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所需资料有: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代码证原件(正副本)至此,公司注销完毕。
三、简易注销公司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适用主体:企业简易注销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外资企业和按照一照一码登记的企业暂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仍须按现行有关企业注销规定办理。
(二)、适用条件: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当是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
(三)、简化流程:企业申请简易注销通过全流程网上登记模式办理。商事登记机关不再要求企业办理清算备案和提交清算报告。
企业也无需在报纸上发布注销公告,但应当通过商事主体登记及许可审批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免费发布注销公告,公告期限为45天。
(四)、注销异议: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期间,利害关系人对注销登记有异议的,可以直接向企业提出,也可以通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填报注销异议申请表的方式向商事登记机关提出。
(五)、法律责任:企业提交虚假材料、信息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等取得简易注销登记的,其股东、合伙人、投资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商事登记机关也可依法将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投资人、合伙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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