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火灾的责任由火灾造成的损失确定。如果直接经济损失超过30万,就构成犯罪。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罪】、【水刑罪】、【爆炸罪】、【投掷危险物品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因放火、水刑、爆炸、投掷有毒、放射性物品,造成公私财产重伤、死亡或者重大损失的,传染病病原体或者其他危险方法,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火灾罪】、【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罪】、【爆炸罪】、【玩忽职守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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