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缓刑期限内再次触犯盗窃罪行的罪犯,将被撤销缓刑,对于其最新犯罪行为进行定罪量刑,同时考虑到先前所犯之罪,将两罪合并后的刑期限制在总刑期之下以及数罪中最高刑期之上,最后根据具体情况斟酌决定执行的刑期。凡涉及盗窃罪的案件,罪犯应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惩罚,并且可能被额外罚款。
《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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