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个人是否需要到对方户籍地视情况而定:
1、起诉一个人不是必须到那人当地法院,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个人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起诉个人需要提供材料:
1、民事起诉状(正本及与被告数量对应的副本);
2、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及副本(用以登记立案);
3、相关的证据材料;
4、有委托代理人的则需要提交委托代理手续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材料;
5、具体明确的足以使被告或者被告人与他人相区别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
写起诉状,大体要素为原告、被告情况,原告诉求,事实及理由阐述,证据目录及证明目的,具体格式可以在网上搜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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