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条件: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领取标准:可以申领6个月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其中,对参保缴费不满1年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失业人员,标准为700元。
大连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在大连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在大连市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在大连市参加失业保险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类失业人员,若处于失业状态即可申领失业补助金。如果参保地不在大连,可到最后参保所在地了解当地失业补助金申领事宜。
《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连市财政局文件大人社发〔2020〕215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决策部署,确保失业人员待遇应发尽发、应保尽保,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辽人社〔2020〕3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领金期限
失业补助金领金期限统一为6个月,执行期为2020年3月至12月,自申领当月或次月起发放,根据申领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1年6月。
二、领金标准
失业补助金只能申请享受一次,实行按月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其中,对参保缴费不满1年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标准为700元。同时,失业补助金不得与失业保险金同时发放,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转移。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连市财政局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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