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因为第三人车辆肇事认定为工伤的,可以人身损害与工伤补偿兼得。
一、个人申请工伤由谁赔付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造成人身损害的,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申请工伤认定是劳动者的权利,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认定为工伤后,医疗费、伤残补助等的费用由工伤保险赔偿,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能双重赔偿吗
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能获双重赔付。
因用人单位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向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的侵权责任,并可《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侵权赔偿和工伤待遇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二者之间不能相互取代。劳动者获得两份赔偿是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二者之间并不存在冲突。
根据目前江苏法院的司法实践,在江苏省因交通事故(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受伤被认定为工伤的,除医疗费(含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外;
其他侵权的赔偿项目和工伤待遇赔偿项目劳动者可以获得双重赔偿的权利。在其他省份,类似案件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和赔偿尺度可以参照当地相关费用的规范性、指导性文件。
三、酒后工伤能得到赔偿吗
喝酒后上班发生人身损害事故的,如果是醉酒就不能申请工伤认定,也不能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只能由自己承担责任,如果没有醉酒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不认定为工伤时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会被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二、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视同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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