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前的债务如果是因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应该以共同财产偿还。如果一方证明债务是另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则以负债务的一方以个人财产进行偿还。
一、婚内一方欠下债怎么办
婚内一方有债务的,应当根据其性质来处理:1、一方的债务是因个人原因而负的,属于个人债务,应当由本人进行偿还,另一方无偿还义务;2、一方的债务是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二、婚内有负债的夫妻是否应该共同承担这些债务
婚内单方负债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需根据以下情形具体处理: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个人承担。
三、分居后还贷怎么办
分居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如果没有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则应当由其个人偿还。2018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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