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范围内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必须涵盖如下方面: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的第十一条明确规定,该类紧急预案需涵括下列核心要素:
(一)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并明确其职能及各相关部门的角色及义务;
(二)对突发事件开展严密的监测与预警工作;
(三)建立完善的突发事件信息搜集、整理、分析、汇报以及通报机制;
(四)明确指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技术和监测机构及其责任;
(五)设定突发事件各等级及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六)做好突发事件的预先防范及现场有效管控,确保所需的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其他物资和技术的充足储备与灵活调动;
(七)积极推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团队的建设,加强人员培训。
全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全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组成和相关部门的职责;
(二)突发事件的监测与预警;
(三)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技术和监测机构及其任务;
(五)突发事件的分级和应急处理工作方案;
(六)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其他物资和技术的储备与调度;
(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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