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妇女并且强奸的,以拐卖妇女罪定罪处罚。强奸是拐卖妇女罪加重情节,只会加重刑罚,不另外定罪判刑的。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一、男子强奸继女致其怀孕后再卖掉继女,拐卖和强奸罪怎样判刑
2016年8月,48岁的袁力(化名)与杜芸(化名)登记结婚,组成再婚家庭。不久后,袁力在家中多次强奸继女郭某某并致其怀孕。此后,袁力夫妻二人将郭某某以6万元的价格卖掉。2020年1月,郭某某生下女儿,孩子生父系郭某某继父袁力。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袁力涉嫌强奸罪、拐卖儿童罪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月7日,记者关注到,枣庄市峄城区民政局已向法院申请撤销袁力对郭某某女儿的监护人资格,并指定枣庄市峄城区民政局为郭某某女儿的监护人。
枣庄市峄城区民政局申请时称,袁力与杜芸系再婚家庭,杜芸带女儿郭某某与袁力一起生活。2019年3月至6月期间,袁力在自己家中多次强奸继女郭某某,致郭某某怀孕。2019年12月7日,袁力与杜芸将郭某某以6万元的价格卖至李某某家中。2020年1月9日,郭某某产下女婴一名,经DNA鉴定,袁力系郭某某之女的生物学父亲。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袁力涉嫌强奸罪、拐卖儿童罪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故其不宜再担任郭某某之女的监护人。现依法申请法院撤销被申请人袁力对郭某某之女的监护人资格,并指定枣庄市峄城区民政局为郭某某之女的监护人。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袁力对继女郭某某实施了性侵害,导致怀孕后又出卖,其行为严重影响了郭某某之女的健康成长,应依法撤销被申请人袁力对郭某某之女的监护权。
4月1日,法院经审理认为,袁力强奸继女致其怀孕,生育一女,因强奸、拐卖继女郭某某,被判处无期徒刑。法院支持撤销袁力对郭某某之女监护权资格的申请。而郭某某系未成年人,需要他人监护,其不宜担任其女儿的监护人。法院支持指定枣庄市峄城区民政局为郭某某之女的监护人。另据查明,郭某某及其女儿现已被解救,安置于枣庄市福利院。
二、拐卖儿童罪的一罪与数罪的界限
根据本条的规定,犯罪分子在拐卖妇女、儿童的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应当作为犯罪情节,不单独定罪,而与拐卖妇女、儿童罪实行并罚:
(1)奸淫被拐卖的妇女。这里的奸淫,不论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或者胁迫等强制手段,也不论被害妇女是否有反抗行为,都可以认定为量刑情节,但不能单独定罪。
(2)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3)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4)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5)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这里指的是,由于犯罪分子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直接、间接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例如:由于罪犯采用拘禁、捆绑、虐待等手段,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由于罪犯的拐卖行为以及拐卖中的侮辱、殴打等行为引起被害人或其亲属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除此之外,对在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过程中犯有其他罪行的,如对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故意杀害、伤害的,对行为人应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与拐卖妇女、儿童罪实行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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