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第三方借贷关系人出现逾期未付情形时,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处理:
首先,我们可进行友好协商。
具体来说:
(一)当相关人员因个人债务拖欠问题面临诉讼程序时,他们可以向法庭提议调整还款方案,即无需支付高额利息费用,仅需逐年或逐月归还借款本金即可;
(二)对于此种情况,由于其本质上是自然人之间的民间经济纠纷,所以借债双方应该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纷争。
庭审过程中的调解环节自然也属于这一范畴之内。
在协商过程中,只要债权人表示赞同,债务人便有权利提出任何可行的还款计划。
债务人完全有可能请求债权人放弃对利息权益的主张,而仅希望能够按时归还全额本金,并且该还款责任可分阶段履行。
然而,必须强调的是,债务人有权提出自己的诉求,但债权人同样拥有自主权来决定是否同意债务人的要求。
若债权人认可债务人的建议,则双方将达成分期调解协议,若债权人不同意,那将只能等待法院的依照相关法规进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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