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局与执行庭合署办公,为人民法院内设执行机构是对判决结果的执行机构。
一、执行法官推脱不予执行怎么办
执行法官超过规定期限未执行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由上一级人民法院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法院的立案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在七日内审查立案,并移送执行机构;对不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执行人员在接收案件后,应当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三、法院执行局怕哪个部门
法院执行局与执行庭合署办公,为人民法院内设执行机构,是对判决结果的执行机构。执行局执行的案件,必须是经当事人申请,法院立案受理后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执行局收到立案受理的案件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的,则强制执行。执行局代表执行法院,可以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可拨打最高人民法院监察局的举报电话投诉。人民法院监察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检查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二)制定和完善人民法院廉政制度,检查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执行廉政制度的情况;(三)受理对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控告、检举;(四)调查处理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违反审判纪律、执行纪律及其他纪律的行为;(五)受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不服纪律处分的复议和申诉;(六)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纠正审判工作、执行工作和法院其他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七)组织协调、检查指导预防腐败工作,开展对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司法廉洁和遵纪守法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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