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条丢了拍照的借条有用吗
没有用。拍的照片属于复印件,如果没有原件的话,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必须有其他证据相印证,比如转账记录、录音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2.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3.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4.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5.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二、要是借条丢失还可以起诉吗
借条丢失了,并不妨碍起诉。起诉只需要满足起诉条件就可以了,借条作为其中的证据,是不影响起诉的,但是有可能对最后的判决产生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作为债权人若把借条弄丢了,在保密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只要对方肯于订计划、签协议,条件可放宽。请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必须与双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在与对方的交流接触中,录下双方的对话,可作为间接借款的证据。
三、借条法院起诉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n申请书应当载明证人的姓名、职业、住所、联系方式,作证的主要内容,作证内容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以及证人出庭作证的必要性。\n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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