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缓解城乡低保等特困人群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充分体现中医院的公益性,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经研究决定,在我院实行为低保户、特殊困难家庭实行优惠,享受减免部分费用服务,特制定此项规定:
1、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
(1)低保户家庭。指纳入低保1年以上的低保户家庭。
(2)困难残疾人。指纳入低保范围的残疾人或一户多残家庭、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
2、享受的优惠政策
(1)进一步完善困难家庭医疗救助机制,减免贫困患者大型设备检查费用。
(2)给予贫困住院者减免部分医药费。做好贫困群体大病、特殊疾病、大额医疗费患者医疗救助工作,有效减轻贫困群众看病负担。
(3)执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逐步增加零差率药品品种,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零差率带来的更多实惠,真正让老百姓拿得起药、看得起病。
户主申请:持有当地农村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且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含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下列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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