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必须一次性交齐吗?
1、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不是必须一次性交齐,公司注册资本从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后,新公司法认缴出资时间是这样的,股东的出资期限由公司章程自行约定,原则上不作限制。公司登记机关可以进行合理性审查,如对超出公司经营期限的出资期限,可要求企业予以纠正或者相应延长公司经营期限。
2、对超出自然人合理生命预期的出资期限,应对申请人做好认缴制的解释说明工作,进行必要的指导。考虑到自然人股东的股权可能发生转让、被继承等情况,经指导申请人仍坚持的,登记机关应予办理。
3、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外,公司注册资本不设最低限额,但应当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构成公司的法人财产,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和公司的注册资本均不得为零元。
4、新公司法对公司的设立条件作了修改,以有限公司为例,将“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修改为“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这意味着在修法前,如公司的注册资本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限额,设立行为是无效的;修法后,则是有效的,但不得从事有限额规定的特定行业。
二、注册有限责任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人以上50人以下);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根据行业的不同有所不同,一般三档:10万,30万,50万);
(三)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三、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三)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登记机关自收到文件后,一般在10天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公司登记机关决定核准的,会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如果获得核准,接下来,你要准备好有关申办材料,到公司所在地工商登记部门去办理登记
100万元的注册资金也应该是各位股东经过协商以后最终确认下来的,有注册资本限制的仅限于某些特殊行业,比如证券行业,投资理财行业等项目。可是,股东协商确定出资额度和投资时间的时候都一定要符合实际情况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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