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夫妻债务连带责任方面,并无具体而明确的承责时间期限约束。
唯独债务关系持续且尚未获得全额偿还时,则连带责任义务将维持不变。
婚姻存续期间所生成之债务,原则上应被司法认定为夫妇间共同承担义务,双方需共同参与偿还。
然而若夫妻中有任意一方能举证证实此笔债务乃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所规定的特定情况者,则可予以排除在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全文40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