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办理房屋过户需要通知买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房屋购销合同、房屋核档证明等材料到房管局提交申请;备案网签办理核税缴税手续后出具税务收据,递交收据、填写申请书并领取受理通知单;到交易中心领取房产证、确认信息,过户完毕。
公司房产过户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卖方)
1、公司主管部门的批文;
2、开具的完税和免税证明;
3、公司法人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都需要提交;
4、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件,原价和复印件都需要提交;
5、公司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房产证;
7、公司授权的委托书;
8、由房产交易中心出具的公司法人认证委托书;
9、由房产交易中心出具的房产登记申请书;
10、购房合同,原价和复印件都需要提交;
11、购房发票,原价和复印件都需要提交;
12、公司章程的复印件;
注意事项如下:
1、必须如期办理,保证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房产过户过程中涉及到的费用要提前了解清楚,如果是委托了相关中介代办,要小心中介机构是否趁机从中获取利润,并注意中介是否存在故意拖延办证时间的情况;
3、房产过户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很多,必须提前做好了解并准备好所需资料,不要因为这些小事耽误了办证。
划拨土地使用权只有符合一定条件下方可转让。即:土地使用者必须是企业、公司、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合法产权证明;依照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所获得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土部门审核认定)。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上形成房屋产权的转让,必须同样要经过由划拨土地使用权到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这一体制的转换,未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不得转让。在城市规划区,划拨土地使用权上形成的房屋产权转让时,必须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予以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目前我们国家对于企业的房产或者是其他方面的一些财产来进行过户的时候,都是有非常明确的费用方面的规定的,不仅仅是包括有相关的税收方面的费用,也包括有评估费用,还有就是工本费用等等。所以相对来说费用是比较多的。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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