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债权转让风险会比较大:
1、诉讼时效已经完成的合同债权;
2、因可撤销行为所发生的合同债权;
3、权利大小不确定的合同权利;
4、作为权利质押标的合同权利。
一、债权质押生效的条件具体有什么
不仅有价值的实物可以质押,权利也可以质押。债权作为一种权利,可以用于质押。债权质押生效的条件:
1、以不存在、无效、消灭的合同债权设定质押,即标的不能,质押无效;
2、存在法律缺陷的债权不宜质押,如可变更、可撤销的债权;
3、诉讼时效届满的债权不宜质押。债权必须是可转让的。设定质押的合同债权必须是可转让的,这是由质权最终实现的方式决定的。当主债务人违约,债权届时未清偿时,债权人作为质权人获得质押债权的请求权,此外,可以成为质押标的债权应具有特定性质押的合同债权的特定性。
二、民法典金融机构债权转让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金融机构债权转让需要满足的条件有:1.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2.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3.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4.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5.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三、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法律对债权转让的规定:
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4、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5、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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