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质押是指以可让与之债权为标的设定质权。权利质权人的债权到期后未受清偿的,质权人可就质押的权利优先清偿其债权,权利质权人对出质权利享有变价权和优先受偿权。
一、什么是债权出质?
债权出质是指以可让与之债权为标的设定质权。质权一般指质押。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移转某项财产的占有,并由后者掌握该项财产,以作为前者履行某种支付金钱或履约责任的担保。当这种责任履行完毕时,质押的财产必须予以归还。在我国,可以设质的债权仅限于合同债权。
二、已经到期的债权可以质押吗
到期债权是可以出质的,满足债权质押的条件即可。根据质权设立的一般原理,普通债权质押设定应具备的条件有:
1、质押人与质权人订立书面的质押合同;
2、权利质权的设定应当公示;
3、质押人应当其质押的债权的债务人发出通知书,通知第三债务人该债权已质押的事实,并且明确质权人有保全质押债权的权利。
三、债权出质是债权转移吗
债权出质不是债权转移,债权出质与债权转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虽然二者之间有相似性,但并不相同。债权质押指的是以可让与之债权为标的设定质权;债权转移指的是债权在不同主体之间的转移。一般必须由原债权人与新债权人达成协议。从达成协议时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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