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权转让过程中,若隐瞒或未如实告知债务情况,这便是对诚实信用原则极大的违背。
在此情况之下,作为受到损害的另一方,即股权的承让者有权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具体来说,第一步,承让者有权利举证证明转让方存在着严重的欺瞒事实,从而向法院申请撤销已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同时还可追回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项以及要求转让方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作出赔付。
而当债务问题涉及到公司,由于隐瞒债务而给公司本身带来的任何损伤或不良影响,都可以引发公司和其他股东向转让方提出赔偿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