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一般不属于要约,而是属于要约邀请。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包括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等。
一、承诺为什么不可以撤销
承诺不可以撤销的原因:要约和承诺是签订合同要经过的两个步骤。要约是指要约人发出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以通知的形式作出接受要约的意思表示。且承诺发生法律效力时,合同就成立了,应当事由合同撤销,而不是承诺撤销。
二、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
1、要约是当事人自己主动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的目的;要约邀请是当事人希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包括将来可能订立的合同的主要的内容,要约中含有当事人表示愿意接受要约约束的意思,而要约邀请则不含有当事人接受约束的意思。
3、要约大多数是针对特定的相对人的,故要约往往采用对话方式和信函的方式,而要约邀请一般针对不特定的相对人的,故往往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介手段。
三、邀请要约行为主要有哪些?
当事人邀请要约的行为表现是:
1、发送商品价目表;
2、发出拍卖公告、对拍卖物的宣传介绍或者宣布拍卖物的价格;
3、发出招标通知或者招标公告;
4、向社会发出招股说明书;
5、发放符合条件的商业广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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