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物所有权什么时候转移
(一)当事人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所有权转移时间的规定,法律上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这也符合意思自治的民法典基本原则。
(二)法律有规定的,直接依照法律规定。对于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时间,法律上另有规定的,当事人不能自由约定,只能按法律规定来确定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时间。
(三)标的物的转移时间从交付时起算。如果没有上述两种情况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从交付时起算,这也是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一般性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所有权的保留是什么意思
所谓所有权保留,是指在买卖合同中,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当事人之间约定买受人先占有使用标的物,但在双方约定的特定条件成就前,出卖人仍保留标的物所有权,待条件成就后,再将所有权移转给买受人的一种交易方式。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三、所有权与使用权有什么不同
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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