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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是谁?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一百零二条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对被告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保护措施。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