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如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应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借款期限和利息的计算。若双方在合约中既未约定借款期限内的利率,亦未就逾期利率做出明示,则将依照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利率百分之六来执行计息标准。反之,若双方在借款协议中就借款期限内的利率达成共识,然而并未就逾期利率做出明确的约定,那么自逾期还款日期开始,将依据在借款期限内所约定的利率进行相应利息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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