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费通常是由夫妻在离婚时商议,写在离婚协议书上的条款。如果一方不履行承诺,无视离婚协议书上标注的内容,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法院开庭审理时,可以提供离婚协议书等相关证据,有利于法官进行判断。在判决完成后,如果对方依然不履行判决条款,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离婚协议上未涉及公司股权怎么办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二)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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