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户口可以留在原处。但是,一般情况下,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会分开,也就是每人一个户口本。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的现实形式。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之后,需要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也就是户口迁移。双方离婚后,一方可以在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凭借户口簿填写户口迁移证。然后,在派出所的户籍档案里注销要迁移一方的户口,再把户口迁移证带到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的户籍处落户。此外,还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离婚后孩子户口能迁到女方名下吗
按照我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父母离婚,孩子判给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如果孩子归父或母一方抚养,这一方需要把户口迁出的,孩子的户口页跟随迁出,如果这方户口不动的,由另一方迁出,那么孩子的户口就不需要迁出。
(一)如果父母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带的材料是:
1、离婚证;
2、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3、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4、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
5、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6、迁移证到入户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二)如果父母视起诉要法院离婚的,需要准备的材料是:
1、离婚判决生效证明书;
2、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拿着户口本到迁入地办理准迁证明;
3、持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签署同意迁出意见书,在将准迁证交给迁入派出所即可。
《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可以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当事人离婚后,户口是否迁移,是自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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